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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19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11-21 10:43:00    阅读量:38373次
[摘要]:教育热点:经出版社申报、专家审读、结果公示以及中央宣传部推荐等环节,教育部日前印发《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明确,学校要将《
  经出版社申报、专家审读、结果公示以及中央宣传部推荐等环节,教育部日前印发《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明确,学校要将《推荐书目》作为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图书,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室)。
  建设中小学图书馆具体有什么要求?一起来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教基〔2018〕5号)要求,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工作。
  2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学校要重视图书配备与馆藏文献信息建设,根据发展目标,以师生需求为导向,制定图书配备与其他馆藏文献信息建设发展规划。

  3学校要将《推荐书目》作为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图书;要建立完善增新剔旧制度,图书馆(室)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确保图书馆(室)藏书比例符合《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要求,藏书量不低于《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规定标准,图书复本量合理,满足师生借阅需求。

  4图书馆(室)应建立和完善馆藏资源采购、配备、管理办法,注重听取师生意见,建立意见反馈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质量和适宜性,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室)。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读书活动,要加强统筹,控制活动数量,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质量,营造良好阅读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阅读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全校阅读活动的开展。图书馆(室)应当做好阅览、外借、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教学期间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要积极利用图书馆(室)开好各类阅读指导课,提高图书借阅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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