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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家庭教育法草案来了,公检法或可干预家庭教育!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1-22 14:29:00    阅读量:33222次
[摘要]:徐州教育:在当前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国家通过立法夯实家庭教育责任、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意义深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怎么开展,父母们应
  在当前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国家通过立法夯实家庭教育责任、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意义深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怎么开展,父母们应该做好哪些事情,社会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承担哪些义务?这些问题亟待回答。
  家庭教育法草案来了!
  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18日介绍:家庭教育法草案一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基本原则,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二是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另外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

  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

  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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