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苏校防组〔2022〕22号)部署,按照市《关于有序恢复线下教育教学的通知》(徐教〔202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返校复课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徐校防组〔2022〕7号)要求,扎实做好返校复课防疫工作,全力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其他县(市)复课安排,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公布并组织实施。
徐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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