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5月13日上午,泉山区教育局、泉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泉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工作站以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工作为载体,这也是全市法院及教育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仪式由泉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龚思红主持,泉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惠文,泉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夜,星光教育集团总校长朱霄等相关领导出席了这次活动。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中小学校和法院承担着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双方在教育指导过程中互有优势,但也有着各自的局限性,泉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功能为一体,为双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供了一个平台,是综合性的“家长课堂”,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阵地。
泉山区教育局副局长傅惠文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创新举措,是司法、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有益探索。区教育局一直致力于家、校、社合作共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早在二〇二〇年,就组建了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家校共育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也建立了“校——年——班”三级联动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三年来,区教育局通过“大家访”“彭城好爸妈”等活动,深入家庭进行面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受到全社会的高度赞誉。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以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契机,规划与建设并进,活动与平台并举,宣传与激励并行,帮助家长强化监护教养的意识与责任,提升教导养育的知识与能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健康积极的家庭环境保障。
泉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夜在讲话中指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是区法院和区教育局主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益创举。泉山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丰富家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和区教育局以及各学校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在成立仪式上,泉山区教育局代表、泉山区人民法院代表和学校代表共同会签了《关于开展泉山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泉山区人民法院龚思红庭长、星光教育集团总校长朱霄、31中荣盛分校副校长寇虎等人员还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与后期的实施情况等进行交流。
星光教育集团总校长朱霄在座谈会上发言
31中荣盛校区寇虎副校长在座谈会上发言交流
家教有“法”,“泉”心护航。此次泉山区教育局与泉山区人民法院在徐州市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共建合力的务实举措,有利于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