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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招生公告:徐州市区2017年“小升初”招生指南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06-16 14:19:00    阅读量:18403次
[摘要]:择校要慎重,不要盲目跟风。民办学校总体招生数量不多,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只占到学校招生总额的5%以下,热点学校竞争激烈,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实际降分有限。

  一、就近入学理性择校  

  免试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式,是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本保证。就近入学有节省时间、便于接送、便于家校联系、免费读书“零负担”、有利于适应学习减轻压力、减少安全风险等优势。

  择校要慎重,不要盲目跟风。民办学校总体招生数量不多,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只占到学校招生总额的5%以下,热点学校竞争激烈,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实际降分有限。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有各自的要求,选报时要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民办学校收费较高,须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择校生招生均不会委托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招生,所有打着为民办学校招生旗号举办培训班或招生考试都是欺骗性的,切勿轻信上当。

  提前招生、社会机构推荐招生、与招生为名义的相关收费以及提前收费都是违规行为,违规录取的学生不受政策保护。

  二、了解政策依规报名  

  《徐州市2017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徐教规〔2017〕2号),可登录徐州教育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一)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学生小学毕业证。到民办初中报名的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2.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民办初中报名的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二)学生公办施教区主要确认办法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

  2.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①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②学生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③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以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与居住证统一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确认施教区。

  5. 从2016年起,以初一年级为基点,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注:公办学校施教区内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的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学生。对于有监护人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监护人房产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三)招生时间及相关要求

  1.部分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注:6月25日上午派位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其他学校报名。
  2.民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择校生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1)民办学校招生


  注:部分民办学校正在办理办学相关材料,待材料完成后,视审核情况再行补充公布招生计划。

  (2)公办学校择校生招生


  注:7月3日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择校生录取名单公布。被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择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其他学校。
  3.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
  7月4-5日,公办初中施教区学生报名;7月8日公布录取名单;7月9-10日公办学生报到。市直属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施教区学生认定办法见《徐州市2017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也可到徐州教育网站基础教育栏目查找2017年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示意图。区属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请咨询各区教育(教体)局:鼓楼区87636726、云龙区80803421、泉山区85901756、开发区87735612。
  4.统筹安排特殊情况学生
  2017年招生文件施教区审定中未明确的特殊情况学生及由于学校因学位问题无法安排的学生,于7月11-12日,可以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到徐州市教育局(原九中)C108室登记,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5、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一)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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