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8﹞26号)要求,结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相关规定,铜山区茅村镇檀山幼儿园,召开了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政府补助专题会议。
会上,王园长指出,一要做好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关于文件的宣传工作;二要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园申请政府资助,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铜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并提交《铜山区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同时认真完成受政府资助儿童的信息采集。
三要根据《铜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办法》(铜教﹝2014﹞14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拟受政府资助对象,并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幼儿园内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政府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得到政府资助;三是要确保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相应儿童家长手中。
老师们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班级资助工作,耐心与家长沟通、交流,促进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