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8﹞26号)要求,结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相关规定,三堡中心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政府补助工作正式启动啦!
5月17日,我们首先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玲,副组长王洪芳,由王洪芳主持此次资助会议。确定资助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不得暗箱操作!(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资助步骤:
一、做好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关于文件的宣传工作。利用家长会、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个幼儿家长。
二、严格按照贫困资助对象和标准启动贫困生评审程序
1. 2018年5月18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提出申请,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2018年5月19日,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三、公示汇总
受助名单确定后,5月23日我们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审批,备案。
四、归档
在开展资助工作的过程中,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