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的(教师【2018】16号)《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精神,响应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践行准则、锤炼师德’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全面深入学习《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8年12月24日,房村镇中心幼儿园全体教师进行了“践行准则、锤炼师德”——师德师风学习实践专题活动。
活动由园长谢娟主持。她首先带领教师们重温了《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指出我们教师要逐条自查,做到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维护幼儿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接着谢园长带领老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条例。通过学习条例,要求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幼儿教师。
最后,谢园长做了总结讲话。她强调在日常工作中,教师应多以思考和审视的眼光,审视和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播撒爱心,呵护孩子;以诚相待,赏识孩子,让孩子体验成长的快乐,感受幼儿园的温暖。
育人者育心,育心者必自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师德建设。此次师德师风学习实践专题活动,推进了我园教师师德的建设,洗涤了教师们的心灵,使全体教师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教师这一职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促使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更加注重和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