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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 实施阳光招生 促进教育公平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6-08 11:36:00    阅读量:2302次
[摘要]:对于因学校拒收、推诿、拖延而上访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局在登记、核实后将记录作为考核学校招生工作的依据。
  又到一年招生季,镇江市京口区以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为目标和要求,制定开展“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法治惠民活动,坚持阳光招生,确保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该区依据学校布局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当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实际状况,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暑假后生源变化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合理调整施教区的划分,并把施教区范围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提前15天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坚持阳光招生。
  该区为施教区内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各校不跨辖区、跨施教区招生,不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同时,不组织学生分班考试,不以文化课成绩等为标准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办实验班、特长班。幼儿园招生要按省、市要求严格控制班额。
  该区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针对就读手续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学校办理入学、转学,不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不收取费用。对于施教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子女办理入学、转学,学校有专人负责登记,及时上门调查,审核并指导做好就读需准备的材料。同时,教育局还设立了外来人口子女入学专项资金,用来鼓励学校妥善安排好经由教育局审批、盖章并出具《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安排单》集中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
  该区针对新学年招生工作规定,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领导责任。对于因学校拒收、推诿、拖延而上访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局在登记、核实后将记录作为考核学校招生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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