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依法施教意识,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何桥镇付村幼儿园进行了一场“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专题会议。
会议中胡园长指出,根据《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园制定以下规定:
1.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4.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
5.教师在工作中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会后全体教师对“体罚或变相体罚”进行自查,承诺遵守以上规定并签订了责任状。通过本次专题会议,加强了教师对孩子的责任心和爱心,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