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适龄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条即可到我校报名。1.具有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且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2.镇区各机关单位子女入学时,需要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其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3.拥有本校施教区内的房产满一年以上,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年的电费发票(2021年7月至今);4.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应为非铜山户籍,子女凭父母的居住证(半年以上),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费发票)。5.本施教区残疾儿童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儿童,以及存在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中重度障碍的特殊儿童(含自闭、脑瘫等类型),原则上到铜山区特殊教育中心申请入学。二、施教区范围
刘集实验小学施教区: 刘集村、车村、冯王村、梁庄村四个自然村及镇区各机关单位。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施教区内户籍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7月1日 上午8:30-12:00 镇区购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7月1日 下午2:00—5:00家长一律在门卫处排号按序报名。不得插队和扰乱学校正常的报名秩序。2. 报名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刘集实验小学校进行线下及线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四、所需材料及复印样式:
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学生页复印件及学生父母户口页复印件。(具体样式见下图)2.镇区购置房产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一年以上的电费缴费发票,需盖供电所公章。(特别说明:购房协议或房产证原则上应为儿童父母的姓名,如果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姓名的,需要其房产所有人签署“此房产仅供此儿童的父母的子女上学”的承诺书。)3.外来经商和务工的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半年以上),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费发票)。以上各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刘集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新生报名资料复印样式
说明:电话1和电话2为父母的联系电话,反面的身份证为父母的身份证。
另请在空白处工整写上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新生报名流程:
材料资格审核 → 填报信息 → 上传信息 → 信息确认(签字)
家长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开。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报名家长无需自行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操作,由学校统一现场审核登录;2.年满6周岁,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3. 只需一位家长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名。按照有关防疫规定,家长报名时需佩戴口罩、持彭城码(苏康码)绿码、测温后方可进入学校,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七、特别声明:
根据市、区《招生意见》要求,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全部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凡是系统无法通过的,不得办理学籍。家长所报信息务必做到真实无误,与孩子的户口簿信息相一致,采集的信息一旦上传不予更改。家长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一律填写承诺书,承诺自己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并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八、有关招生的补充说明
1.请各位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刘集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并请随时关注,后续有关报名的通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2.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15952110328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徐州市铜山区刘集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