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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心中 安全伴成长——铜山区清华中学法治教育活动成功开展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06-26 10:12:00    阅读量:16964次
[摘要]:教育热点:法治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基石。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和

  法治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基石。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月25日下午,铜山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高晶应邀走进铜山区清华中学,给全校千余名初一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此次活动也是铜山区法院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能动司法,送法进校园的具体举措。铜山区清华中学校长黄玉岷,德育副校长李方,初一年级政教主任张林娜以及初二年级政教主任刘伟利出席讲座。

  课堂上,高晶副庭长以“法治在心中安全伴成长”为主题,配合鲜活的案例和生动形象的讲解,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分别从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如何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三部分为同学们做了细致解读,向现场师生讲解了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教育引导学生要始终树立“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切实提高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较之前的四大保护,新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其中网络保护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在高庭长的生动讲解下,孩子们结合自己的真实生活,更能明确如何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如何防止网络沉迷。

  我国另外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具体哪些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高晶庭长通过一则漫画为同学们解读了严重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大部分初中生还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若达到年龄则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就是犯罪行为。通过法治课堂的学习,同学们在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意识的种子。

  即将放暑假,针对夏季经常出现的溺水现象,高晶副庭长结合典型实践,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溺水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境及后果危害,并就如何防溺水、如何免受侵害为学生们进行了现场指导,向孩子讲清《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七十二条的规定中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行车道上学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禁骑电动自行车,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应该守住保证安全的底线。寄语同学们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做一个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健全,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最后,李方校长寄语大家,作为未成年人享有特殊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树立底线意识,触碰法律底线的事情坚决不做,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约束。青少年法治教育进校园,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也是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明白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也进一步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立志成为新时代法治社会的有益之才。

文:韩 雪

图:钱华娟

                                                                 审核: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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