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彭城教育网 徐州校园速递!
您现在的位置是:彭城教育网 > 公告栏 > 举报劝阻,奖!!!
举报劝阻,奖!!!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07-07 08:37:00    阅读量:18542次
[摘要]:徐州教育:关于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各县(市)区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安全事故发生,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来,努

关于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

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

各县(市)区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安全事故发生,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来,努力降低和消除我市未成年人因野泳引发的风险隐患,现就对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举报奖励对象

  对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依据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和标准

  1、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和报警记录等为证,经警方核实确系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110的,视情给予100元奖励;

  2、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和报警记录等为证,经警方核实确系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

  3、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并奖励。视情给予2000元-10000元奖励;

  4、本奖励办法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奖励原则和要求

  1、奖励由事发地县(市)区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具体奖励办法请各地基金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

  2、奖励事项的调查核实、推荐申报工作由事发地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站)负责,市局水警支队(水域管理分局)负责指导、监督;

  3、对被认定有功的群众,未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按照奖励范围和标准第1条和第2条执行;

  4、多人举报同一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5、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相关内容,严禁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违者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我市河湖众多,水域分布广泛,自然环境复杂,极易发生野泳导致的溺亡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源头防护,广泛宣传预防溺水知识,培训救援技能,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专项奖励办法的激励作用,努力降低和消除因未成年人野泳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3年7月4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官方活动

ACTIVITY

更多»

优秀作文

COMPOSITION

更多»

视频中心

VIDEO

更多»
  • 纷飞彩龙 动感活力——徐州市杨屯学校特色啦啦操展演
  • 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 十八岁成人礼暨高考50天誓师活动
  • 看见儿童 遇见课程——案例分享专题教研活动
  • 春满校园 花开成诗——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 在传习里播种文化 在育人中传承文脉——中华优秀文化传习所现场调研 徐州市玉潭实验学校
  • 大手拉小手 一起“趣”奔跑——云龙区彭祖大道实验幼儿园大班亲子马拉松活动

图书推荐

BOOK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