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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小学招生简章【小学】:徐州市八里中心小学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07-29 08:55:00    阅读量:16479次
[摘要]:徐州教育:根据徐教【2023】21号《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鼓教【2023】42号《关于印发<鼓楼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23年8月1日-2日

  根据徐教【2023】21号《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鼓教【2023】42号《关于印发<鼓楼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23年8月1日-2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我校施教区内的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
  (一)领号时间
  为避免人员聚集,采取凭号分时段报名的方式,请家长于7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凭户口本到传达室领取报名号,严格按照报名号上的时间到校报名。
  (二)现场报名
  8月1日鼓楼区户籍家长现场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8月2日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家长现场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发榜时间
  8月19日在校门处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8月20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开学报到时的凭证)。逾期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四、报名地点
  徐州市鼓楼区八里中心小学校内:鼓楼区金马路1号
  五、施教区范围
  八里社区、殷庄社区、琵琶社区、万寨社区、陈庄村、万寨港宿舍、回转支承厂宿舍、苹果汇邻湾、泽惠家园、煌庭棕榈湾、风格雅园、万寨新苑。
  六、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
  要求及施教区确认办法
  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要求: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及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5. 学生独立拥有或与监护人共有房产的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 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 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学生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 下列情况之一者,持鼓楼区户籍及其他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鼓楼区户籍所在地或鼓楼区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
  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
  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
  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4. 从2017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七、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报名要求
  本校施教区内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二)随迁子女父母在徐经商或务工证明(如: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
  (三)随迁子女父母在本校施教区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备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以一方监护人材料为主,不可组合使用。
  八、特殊情况说明
  (一)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三个月内),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施教区学校备案。家长要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写《诚信承诺书》,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三)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原则上到鼓楼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四)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转学申请。
  九、提供材料清单

  (一)材料顺序:

  (二)材料复印要求:

  1.户口簿首页(带公章的页面)和孩子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页一起复印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双方户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如监护人离异,以法院判决书指定监护人为入学儿童合法监护人。

  2.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正反面各自单独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房产证需要用A4纸复印带证件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

  4.报名时如涉及提供无房证明,需提供父母双方及家庭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信息。

  5.居住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外来经商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房产证各自复印。
  十、报名咨询电话及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
  0516-67882969
  19852006327 
  (工作日8:30-11:30 14:30-17:00)
  1.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入校,听从招生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指挥。
  2.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严禁停放校门口,避免道路拥堵。

  3.每个家庭由一位监护人携儿童、资料入校报名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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