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是科学也是艺术,其艺术性表现在润物无声的无痕教育中,让教育的影响力自然而然地发生。启星中学在科学管理的同时,非常注重管理的艺术,常会于小事细节中突显教育的张力。比如,由于家长不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规定,往往于不自觉中让孩子自行骑电动车上下学,而且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为了孩子的交通安全,也为了让家长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规定,学校拟定了一份告家长书,在告家长书中不留痕迹地告知家长和孩子: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是交通法规不允许的。这样家长和孩子既懂得了法规的规定,又不会产生被学校硬性强制禁止的反感。
学校拟定的“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告家长书”登载如下,希望更多的孩子和家长都能够知晓,为了孩子的安全,能严格按规定执行。
远离危险守护安全
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学校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电动车作为我们出行的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生活中,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中学生骑行电动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
一、中学生骑行电动车,主要是出于好奇、攀比。有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行电动车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中学生骑行电动车,遇到紧急事件时应变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经常搭载他人,车身重量增加,增加了危险性,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因此,为了保护我们中学生的生命安全,启星中学规定:
一、中学生未满十二周岁的不得骑自行车;中学生未满十六周岁的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等。
二、中学生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下学都是违法行为,如发现立即扣留,请家长到校说明情况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领回。
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不要心存侥幸,掉以轻心!要坚守安全底线,从源头上杜绝惨痛事故的发生!
最后,祝您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
反馈单
家长 (家长签字)已收到《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学校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告家长书》并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初 ( )班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学校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