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精神,汴塘镇高庄小学9月28日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朱春校长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办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7月20日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学习中,教师们认真聆听,认真记录,纷纷表示,学习和遵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自己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树立良好的教育职业道德,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苦练内功、完善自我,落实好“双减”政策。
朱校长要求全体教师自查自省,不应该违反相关政策从事校外培训,有偿补课本身就是对学生不公平,有违师德的表现。一定以身作则,坚决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并且认真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