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10月7日徐州市铜山区泉润路幼儿园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文件内容。
李明园长带领教师们共同学习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让每一位教师全面理解和精准把握精神要求。李明园长强调:全体教师要统一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拒绝和抵制违法校外培训,不忘初心,爱岗敬业,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将把拒绝违法校外培训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全力以赴,净化教育环境。
全体教师认真阅读了《教师拒绝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内容,随后在承诺书上郑重写下自己的名字,表示将时刻牢记自己的承诺,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自觉抵制违法校外培训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表明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处罚力度。中小学教师参与不规范校外培训活动的将由违规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本次学习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