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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举行升旗仪式——于庆春主任宣读2021年春资助方案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16:51:00    阅读量:36682次
[摘要]:彭城教育:2021年3月22日上午,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城区校区全体师生在操场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后,德育处于主任向全体老师和同学介绍了2021年春季,省、市、区有关困难生申报、享受国家免学

  2021年3月22日上午,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城区校区全体师生在操场举行升旗仪式。

  升旗仪式后,德育处于主任向全体老师和同学介绍了2021年春季,省、市、区有关困难生申报、享受国家免学费以及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并公布2021年春季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城区校区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附: 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城区校区 

  2021年春季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职责

  组长:孙震

  副组长:王永强、时效锋

  成员:张进、阚磊、蒋荣振、于庆春、刘世成、王蕴哲、詹铁柱、薛大勇、黄俊勇、魏廷战、单高速、周忠斌、陈鹏、柳向阳、于留记、王颖

  职责:

  1、组织协调各年级、各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2、领导学生资助管理开展日常资助操作;

  3、研究决定学生资助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5、搞好全校各班学生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管理;

  6、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建好各类档案,搞好数据统计;

  7、负责贯彻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并做好公示及德育渗透教育工作。

  二、资助政策宣传

  通过校干会议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本次资助宣传时间和方式。班主任会向班主任介绍讲解本次资助工作要求。利用升旗仪式向全校学生宣传本次资助政策。利用校橱窗展示本次资助宣传介绍。利用班会课,班主任向班级学生宣传。班主任利用家长微信群,向全体家长发放资助政策宣传。

  三、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根据苏财规【2020】28号文件要求,确定本次资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如下:

  (1)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在每生资助标准分500元、1000元、1500元3档执行。根据上级分配名额,我校与郑集本部协商后,再确定我校各年级受资助的学生名额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根据苏教助【2021】1号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应具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流程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根据苏教助【2021】1号文件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通知发布后向班主任提交申请。并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后上交。班主任带领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班内申请的同学进行评议。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

  根据铜教【2019】26号文件精神,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4人(共6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及时报至年级部。

  班级评审评议必须要在班主任的带领下逐一了解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汇总上报

  根据各年级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申请表,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复审,对于有异议的学生要及时向年级和班主任了解。汇总填写《铜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报区资助中心审核。

  (四)结果公示

  汇总完成后,在学校张贴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资金发放

  根据铜教【2017】194号文件要求,申请人需要填写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铜山区农村信用社卡号,区财政局直接拨款至其账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班级、年级、学校各级资助评议领导小组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二)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城区校区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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