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彭城教育网 徐州校园速递!
您现在的位置是:彭城教育网 > 校闻速递 > 江苏3名教师被处分!
江苏3名教师被处分!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9-07 14:52:00    阅读量:17825次
[摘要]:教育热点:9月6日,盐城市教育局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阜宁县和亭湖区,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

  9月6日,盐城市教育局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阜宁县和亭湖区,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扫一扫,分享本页


官方活动

ACTIVITY

更多»

优秀作文

COMPOSITION

更多»

视频中心

VIDEO

更多»
  • 纷飞彩龙 动感活力——徐州市杨屯学校特色啦啦操展演
  • 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 十八岁成人礼暨高考50天誓师活动
  • 看见儿童 遇见课程——案例分享专题教研活动
  • 春满校园 花开成诗——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 在传习里播种文化 在育人中传承文脉——中华优秀文化传习所现场调研 徐州市玉潭实验学校
  • 大手拉小手 一起“趣”奔跑——云龙区彭祖大道实验幼儿园大班亲子马拉松活动

图书推荐

BOOK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