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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11-08 09:03:00    阅读量:18521次
[摘要]:徐州教育:当前,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学生资助工作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为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学生资助工作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为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学生资助政策与服务体系,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宗旨,着力提升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为“十四五”时期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资助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教育局、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长效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围绕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方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帮扶和服务等方面精准资助长效机制。通过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成果与示范经验,打造“智慧资助”江苏样板。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精准识别的认定机制

  1. 构建科学认定模型。高校要充分发挥本校数据分析、数学建模等领域专家的作用,深入分析“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数据,并结合校内大数据追踪管理,探索构建更加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型。教育局要积极利用相关部门信息数据,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索通过家庭人均年收入等关键指标,科学制定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 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建立困难学生家庭定期联系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家庭走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深入学生家庭,详细了解学生家境和实际困难,为困难学生认定提供有力依据。

  3. 完善诚信申请机制。建立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核查机制,记录学生(或监护人)在申请资助中的不诚信行为,提高资助申请信息填写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加强学生资助全过程诚信建设。

  (二)建立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1. 完善政策体系。适应乡村振兴、经济和人口政策调整等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和总体稳定延续的原则,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和各项资助“有据可循”。针对部分学段资助标准偏低、基础教育阶段奖励性资助较少、中职三年级没有国家助学金等问题,探索出台相应提标扩面的资助措施。对遭遇突发性重大困难的学生,探索出台应急资助制度,加大帮扶力度。

  2. 提高资助实效。聚合多方资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生活帮困、学习帮助、心理帮扶等资助服务,推动资助方式兼具“标准化”和“定制化”。对于不同困难等级学生,设定年度资助目标,列出资助清单,给予适合的资助,提高资助实效,避免出现“可有可无”“远远不够”“过度资助”等现象。

  3. 强化协同联动。高校与地方资助部门加强互联互通,确保资助政策和信息充分共享。教育局要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注重政策衔接与信息共享。学校要“一人一案”制定指导方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运用现有资助政策完成学业。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责任共担,增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让发展成为消除贫困最有效的办法,成为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

  (三)建立贴心便捷的服务机制

  1. 简化资助申请流程。全面落实取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资助领域有效运用,简化申请流程,实现资助申请、资金发放查询等更多资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2. 探索人本化公示方式。在确保资助过程公平公正基础之上,设立资助特别通道,探索将认定依据充分、资助金额较低、资助情况紧急等情形下的资助名单免于公示,进而逐步健全更加人本化的公示方式。

  3. 构建“资助+育人”模式。将学生资助与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度融合,全方位、制度化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建立学工、教务、科研、心理、就业、共青团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学业规划、心理辅导、能力培养、就业指导等方面帮扶,着力提高受助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

  4. 加强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资助机构,选优配强专职人员,选拔有爱心、有耐心、有同理心的同志从事资助工作,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学习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三、工作步骤

  本次试点不指定具体参加单位,鼓励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校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将加强跟踪管理。

  (一)制定工作方案

  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点任务,也可在其他方面拓展,形成详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加盖教育局(高校)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qianxp@ec.js.edu.cn。省教育厅将公布参与试点单位名单,并择优公开部分试点方案,供全省相互学习借鉴。

  (二)扎实推进试点

  试点工作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试点单位围绕本单位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改革创新,确保改革试点的规定任务落地见效,并将改革创新举措形成固化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和经验做法。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交流。

  (三)总结试点经验

  试点单位对本地本校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自评,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把试点单位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

  四、组织保障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针对改革试点任务的部署和需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的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积极营造鼓励资助创新和扶困担当的良好氛围,激励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心无旁骛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资助工作谋改革促发展。要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试点进展和成效,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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