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及职教高考班集中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征求平行志愿。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求平行志愿对象
目前尚未被录取且中考成绩符合招生学校填报资格线的考生。
二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学校及计划数
三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办法
1.共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
2.填报平行志愿时,应将所报学校的代码、学校名称填写完整。
四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
根据计划1:1投档,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时间、地点
1.填报时间:2023年7月8日14:0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2.填报地点:中考报名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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