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经2023年7月20日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奎园小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了认真学习,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
班子领学
2023年10月9日,学校领导组率先领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文件内容。会议上,张颖校长解读了《暂行办法》总则、实施机关管辖和使用、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附则六章重点内容,明确责任,贯彻落实。
教师共学
随后在教师会议上,张颖校长又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了细致详细的深入解读,推进全体教师开展共学活动,确保每一位教师知晓《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内容,借此进一步提升全校教师师德师风水平,杜绝教师参与违法校外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教师承诺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以及市、区教育体育局等关于禁止教师违规补课的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从教,拒绝违规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每位教师都郑重签字承诺。
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活动,每位教师都深刻认识到规范校外培训的迫切性和紧要性。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守护孩子快乐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