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徐州市第十中学(徐州三中实验学校)在阶梯教室举行“宪法”宣传教育讲座,邀请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宋晚霞律师前来主讲,十中德育处主任李永丰主持,十中德育校长王绍峰,环城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分管领导马传亚主任,环城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法治工作人员苏昕、薛寒,鼓楼区司法局普法宣传科张灿,堤北社区工作人员张玲玲参加此次活动,十中初二年级学生代表在阶梯教室现场聆听讲座,其余班级学生通过通讯会议在教室聆听。
宋晚霞,律师,心理咨询师,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青创(丰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州市鼓楼区法律服务协会执行会长,江苏省刑事辩护人材库专家,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徐州仲裁委仲裁员,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辅助人,中律联企业合规研究院研究员,正盛中国律师联盟金牌讲师。曾荣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志愿者明星”、徐州市“十佳维稳先进工作者”、徐州市人大千人听百案“十佳律师”、徐州市“十佳律师”、徐州市“十佳辩护人”等荣誉称号。她的到来,受到了徐州十中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宋律师以“宪法宣传日”为主题,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始,详细讲解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2018年宪法修改内容及意义等方面,宋律师号召大家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让大家更加明确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人人有责。讲座中,宋律师穿插了真实案例,并与同学互动,奖励大家纪念品,更有助于大家加深对宪法的理解,让大家受益匪浅。
最后,宋律师带着大家一起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有效地引导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仅有助于加强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还能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创建和谐校园和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撰文:孙琳
图片:李永丰
孙琳
各班班主任
审核:王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