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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小学招生简章【初中】:徐州市火花学校
信息来自:彭城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7-12 13:51:00    阅读量:38643次
[摘要]:教育热点:学校概况徐州市火花学校始建于1939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卧牛山西北麓,一所现代化的新火花学校即将交付使用。新火花学校工程总建筑面积43539平方米,由3栋初中部教学楼、3栋综合楼、3

  学校概况

  徐州市火花学校始建于1939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卧牛山西北麓,一所现代化的新火花学校即将交付使用。新火花学校工程总建筑面积43539平方米,由3栋初中部教学楼、3栋综合楼、3栋小学部教学楼、2栋实验楼、1栋报告厅、1栋风雨操场组成。目前学校正在使用的是环境优美宜人,设备设施一流的开元校区。
  近年来,学校全面稳步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拥有标准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仪器室,能完成初中教学中所有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微机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多媒体报告厅、室内体育馆、藏书四万多册的图书馆、心理咨询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一应俱全,现有1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千人,教职工近百人,中高级职称教师61人。
  学校确立“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质量强校、跨越发展”的办学理念,践行“以善良为伴,与快乐同行”的校训,以德育活动为载体、以艺术活动为特色、以减负增效为目标、以高效课堂为重点,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人成才,健康快乐”。学校先后荣获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江苏省绿色学校、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州市优秀家长学校、徐州市中考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徐州市中学十佳共青团组织、徐州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区对校组织的综合考核中2018、2019、2020年度连续三年均获区属中学组第一名。
  招生简章
  根据《徐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徐州市2021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经校委会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泉山区火花街道办事处辖区。
  二、招生计划:新初一计划招生450人。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27日-29日市区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
  2.报名材料
  (1)泉山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火花派出所户籍优先录取);③学生小学毕业证;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注:火花办事处辖区内房产证优先录取)。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毕业证书;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需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要求
  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入学条件但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7月3日-6日我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6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市区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2021级初一新生,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学校咨询电话:0516—85810598
  0516—85850258
  0516—858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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